根据余姚市事业人员交流政策规定,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见附件)
1、本公示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从6月6日起至6月13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时至11时,下午 13时30分至16时30分。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市监委驻三七市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62937312,联系人:金洲洲。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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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三七市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6日
根据余姚市事业人员交流政策规定,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见附件)
1、本公示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从6月6日起至6月13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时至11时,下午 13时30分至16时30分。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市监委驻三七市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62937312,联系人:金洲洲。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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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三七市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