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具体招聘专业、数量、对象范围和学历、要求等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等要求;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根据《浙江省公办高校、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市第九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此次招聘使用事业单位报备员额。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应届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凭学生证证明)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并填写报名表;社会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4日(周四)8:30—17:00。
3.现场报名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703办公室(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深悦商业广场7号楼7楼)。
4.资格审核通过者根据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录用资格。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1:2的招聘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结果“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进行加试)。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