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公告和有关规定,经过报名、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下列拟聘人员,现公示如下:
见附件
公示时间: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8月16日起到2023年8月22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监督电话:0574-8848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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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5日
原标题:关于鄞州区东吴镇画龙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nbyz.gov.cn/art/2023/8/16/art_1229117182_4300173.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