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紧缺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已结束,现将考生的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根据简章规定,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进行加试)。体检相关事宜如下:
1.集合时间:2023年4月4日(周二)上午7:30。
2.集合地点:江北区卫生健康局(深悦商业广场7号楼一楼),逾期未到作自动放弃处理。
3.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体检对象须知》,请认真阅读。
咨询电话:89582509。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3日
附件1:2022年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紧缺岗位事业编制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 |
岗位 |
考试姓名 |
面试成绩 |
进入体检 |
宁波市第九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 |
检验科 |
戚钦钦 |
82.4 |
√ |
宁波市江北区中医院 |
中医外科 |
王柳莺 |
79.15 |
√ |
万超超 |
67.69
|
|||
刘广美 |
81.73 |
√ |
||
许沁慧
|
78.31 |
|||
俞繁华 |
75.93 |
附件2:
1、体检对象必须空腹,并随带身份证,一张近期一寸照片。
2、体检对象必须服从招录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的安排。随带的手机必须关机并集中保管。体检过程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向体检医生说情、打招呼,不得擅离体检现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无理取闹。对违反体检纪律和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4、体检费用(含复检)由体检对象自理。
5、体检结束后,体检对象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体检现场。
6、体检结果由招录机关告知考生本人。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温馨提示:
1、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
2、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带队工作人员,勿做X光(CT)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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