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海县2023年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规定,我县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及资格审核,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拟录取2名考生,现将提前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及替补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表),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诬告。
3.公示期限:从2023年7月4日起至7月6日止,共3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监察科,联系电话:0574-59976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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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宁海县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招生(招聘)拟录取考生公示名单.xlsx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3日
原标题:2023年宁海县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招生(招聘)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ninghai.gov.cn/art/2023/7/3/art_1229092187_59112692.html
(责任编辑:小今)